本報訊 記者馬岳君 見習記者王志堂 通訊員石建勇 什麼案件可以向檢察機關反映?自己案子辦理情況如何?對審查結果有異議怎麼辦?……山西省長治市武鄉縣人民檢察院通過全面推行陽光檢察工程,消除了群眾心中的疑慮。
  武鄉縣檢察院檢察長王建宏介紹說,為了打破辦案的神秘性,該院堅持“三公示十公開”,案前公示權利義務,案中公示審查過程,案後公示審查結果,讓當事人對自身的權利義務及案件辦理進度實時查詢為積極推進陽光檢察工作。該院還制定了開展陽光檢察活動實施方案和實施細則,對推行陽光檢察工作進行總體規劃部署。先後與縣國稅局、地稅局等10多家行政執法機關和縣司法機關建立了協作機制等,從制度上保障檢察工作在陽光下運行,惠及更多百姓。
  平臺建立以來,該院向群眾發放宣傳單5000多份,接受群眾法律咨詢75人次,化解社會矛盾13起,獲取了一些貪污挪用惠農資金、土地徵用補償資金、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職務犯罪案件的線索。
  (原標題:武鄉檢察陽光三到位惠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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