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武平縣一名官員打獵時,誤將一村民當做野豬擊中致死。武平縣委宣傳部發佈通報稱,11月27日上午,其中一名嫌疑人吳某標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如實供述了11月23日與修某開一起上山打獵時,修某開誤將李某昌當成野豬擊中致死的事實(11月30日《南方都市報》)。
  當地官方權威人士證實,通報中所稱的修某開全名為修啟開,曾任縣市容管理局副局長,現任城廂鎮黨委副書記,目前已被警方刑拘。城廂鎮黨委書記鐘桂林則稱,今年40歲的修啟開系在該鎮掛職,工作表現出色。
  大家不妨一起來看看這位官員有多“出色”:國家法律禁止狩獵,而他去了。武平縣法院今年前10個月內宣判了10起非法持有槍支案,7起涉案槍支為鳥銃,而修啟開所持槍支正是鳥銃。據透露,現有證據可初步認定,修啟開沒有第一時間採取救援措施而是逃逸,死者槍傷在非要害位置,應是失血過多而亡;死者遺體三天后被髮現,修啟開仍若無其事地回單位上班而未自首。更不能忽視的是,事發前一天正是衡東檢方決定對狩獵誤殺農婦官員肖衛東批捕的日子,該案曝光後在社會上產生了極大的輿情震蕩,修啟開理當註意到這一新聞事件,卻仍然步人後塵重演悲劇。
  修啟開藐視國家法律、漠視群眾生命且見死不救,性質何等惡劣,何談“出色”?公職人員非法狩獵乃至致人死亡近來屢屢上演,一方面,要求加強對槍支的管控,必須保持零容忍的高壓態勢,尤其是國家公職人員沒有理由例外;另一方面,必須實事求是、秉公辦案、依法嚴懲,不能有任何藉口規避、逃脫法律的嚴厲製裁。
  江蘇 範子軍/讀者
  (原標題:狩獵的官員該有多“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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