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琪
  廣州市規劃局黃埔分局原副局長黃某酒後駕駛構成危險駕駛罪,被黃埔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兩個月,並處罰金五千元。目前,黃某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和他一起被“雙開”的還有黃埔區穗東街原主任科員張某,花都區有公職人員在上班時間看韓劇……今年第五期廣州市機關作風建設“曝光台”出爐,一如既往地“辛辣”。
  新聞一齣,街坊紛紛拍掌叫好。按照過去的理解,只有貪污受賄犯錯誤才會被雙開。如今“區區”酒駕就被開掉,可見有關方面在踐行法治上的決心。從法律的公平角度來看,酒駕被拘役、被處罰,是對公民違法的懲罰,而公民本不存在級別之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個口號不是今天才有的,只是長期被不良勢力過度矇蔽,以至於常識變稀缺罷了。如果這個公民同時又是公務員、黨員,再按黨的紀律對其進行從嚴處罰,也是有章可循的。
  至於有人所擔憂的“過度處罰”,這其實是沒有看到公務員在社會上所起到的標桿作用。公務員群體作為國家法律框架下的行政執行者,最重要的品質就是遵紀守法、傳遞國家的法治精神。如果公務員也違法,那不僅僅是個人的問題,更是對整個組織權威和結構剛性的一種侵蝕。由於公務員多少掌握了公民無法掌握的資源和權力,若其日常操守有問題,且得不到有效遏制,必然會進一步投射在更廣泛的工作中,造成更廣泛的隱患。考慮到全國上下都對酒駕和醉駕一片喊打,再反觀各地出現的因酒駕導致的慘劇,作為一名官員對此態勢並不警覺甚至於以身試法,自然也會引發納稅人對其政治覺悟和法律意識的擔憂。
  如今對官員各種不當行為的遏制,可謂是越來越嚴密,許多為官者感嘆如今官也不好當了。周圍不但有無處不在的手機和攝像頭,身邊還有盯著自己是否犯事的下屬,更有知情人隨時在網上曬出自己的某塊手錶、某一次異性擁抱、某一次宴飲。如此“風聲鶴唳”讓官員處於極大的壓力中。但,這種對壓力的不適應只是來自於官員長期養尊處優、只要討好領導就能過日子的慣性。某些官員目中無法,只有上級;目中無百姓,只有作秀時才做出親民狀。如今有人被小小一單酒駕就絆倒在職場上,可謂是對這些沒有法治觀念的公務員再一次警醒。官不分大小,唯法是大,職位不分高低,必須心存被時刻監督之心——如果這種現代國家共識能夠傳導到每個為政者,那麼許多低級錯誤就可以大大避免。編輯: 楊日  (原標題:官員酒駕被雙開,足以警醒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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